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铬砖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有色冶炼炉、炼钢精炼炉、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用烧成镁铬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92.1 耐火砖形状尺寸 第1部分:通用砖
GB/T 299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 试验方法
GB/T 5070 含铬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5072 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7321 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 10325 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GB/T 10326 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 16546 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17912 回转窑用耐火砖形状尺寸
GB/T 18257 回转窑用耐火砖热面标记
GB/T 20511 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YB/T 370 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一升温法)
YB/T376.1 耐火中频抗热震性实验方法(水急冷法)
YB/T376.2 耐火制品抗热震性实验方法(空气急冷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32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直接结合镁铬砖 是指以高纯度镁砂和铬精矿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耐火制品
3.2 电熔再结合镁铬砖 是指以电熔镁铬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耐火制品
3.3 电熔半再结合镁铬砖 是指以电熔镁铬砂和烧结镁砂、铬铁矿或者预反应镁铬砂制成的耐火制品
3.4 普通镁铬砖 是指以普通镁砂和一般耐火级铬矿为原料制成的耐火制品。
4 分类和形状尺寸
4.1 砖按所有原料分为直接结合镁铬砖、电熔再结合镁铬砖、电熔半再结合镁铬砖、普通镁铬砖四类,按Cr2O3含量不同,直接结合镁铬砖分为7个牌号:电熔再结合镁铬砖分为9个牌号:电熔半再结合镁铬砖分为10个牌号:普通镁铬砖分为6个牌号。
其中短横线前面的字母Z、D、B、M分别为直接结合、电熔再结合、半再结合、镁铬砖首个汉字拼音的首个字母的大写字母,Ge为铬的拼音:数字后面的字母A、B分别代表同一铬含量的不同级别。
4.2 砖的形状尺寸应符合GB/T 2992、GB/T 20511、GB/T17912的规定,亦可按需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
5 技术要求
5.1 砖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表2、表3和表4的规定
5.2 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应符合表5的规定。
5.3 手工砖及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试验方法
6.1 砖的检验制样按GB/T 7321进行。
6.2 化学分析按GB/T 5070进行。
6.3 显气孔率的检验按GB/T 2997进行。
6.4 常温耐压强度的检验按 GB/T5072进行。
6.5 荷重软化温度的检验按 YB/T370进行。
6.6 抗热震性的检验按 YB/T376.1或YB/T376.2进行。
6.7 砖的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按GB/T 10326进行。
7 质量评定程序
7.1 组批 产品按同一牌号编批,每批不大于300t。
7.2 抽样及合格判定规则 砖的抽样、验收按GB/T 10325进行。化学成分、显气孔率、荷重软化温度、常温耐压强度为验收检验项目。
7.3 合格评定形式 合格评定可采用供方声明、使用方认定或第三方认证的形式进行。
8 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及质量证明书
8.1 砖采用托盘或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8.2 砖的运输和储存按GB/T 16546规定进行。
8.3 回转窑用耐火砖热面标记应符合GB/T 18257的规定,亦可按需方提供的图纸或要求进行标记。
8.4 砖发出时应附有供方质量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载明供方名称或厂标、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标准标号、产品名称、牌号、砖号、批号及相应的理化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