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钢协[2021] 105号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用后耐火材料再生料》列入团体标准制定计划,计划编号为2021166。该标准由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由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宝钢股份(宝山基地)能环部等负责制定,工作组成员包括: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宝钢股份(宝山基地)能环部、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偃师中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
此次标准的制定是在《用后耐材回收利用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用后耐材原料产品化后的相应指标,是对原标准的有效补充与完善。本标准规定了用后耐火材料再生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书,适用于冶金行业用后耐火材料再生料。用后耐火材料再生料分为贮铁车耐材再生料、用后水口砖再生料、用后渣沟料再生料、中间包耐材再生料、RH用后浸渍管再生料和用后耐火杂料再生料六类,见表1。
本标准涉及的用后耐火材料是钢铁冶金高温设备拆除下来的废旧耐材,不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且经过分选、除杂、破碎等工艺后加工成的再生料成分基本稳定,因此只需要对其基本化学成分和含水率进行控制即可,技术要求指标见表2。